依据《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【2013】21号)和《关于印发《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(校教字【2017】9号)文件要求,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,经学生本人申报、学院创新学分领导小组审核,现将数学与统计学院截至2017年4月各班创新学分完成情况公示如下:(详见附表)教学楼二楼布告栏。
公示期为2017年4月8日--4月14日。如有问题请提出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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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与统计学院
2017.4.8
数统学院创新学分.zip